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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87117243063: 爆睡术(睡眠障碍心理分析实录)

Sinopsis

《睡眠障碍国际分类(第3版)》系统阐述了睡眠及其相关疾病的临床分类、定义、临床诊断标准、基本临床特征、病理生理亚型、流行病学和遗传学特点以及客观诊断方法与鉴别诊断要点,并对疾病认识与理解中存在的问题和展望给予了科学的提示。《睡眠障碍国际分类(第3版)》可作为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睡眠医学教学参考书,也是从事临床睡眠医师、睡眠技术人员和从事基础睡眠医学研究者的必读书。《睡眠障碍国际分类(第3版)》:现代社会中,为保障健康幸福和正常的功能状态,人们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。昏昏欲睡容易导致在许多方面出现严重的行为能力下降,并可能危及家庭和职业安全,造成交通事故。本章描述的是在无夜间睡眠受扰或昼夜节律紊乱的前提下,以白天嗜睡为主诉的一类疾病。如果并存其他的睡眠障碍,必须经充分治疗后才可以确定是否为此类疾病。本章的疾病分类中,嗜睡(hypersomnolence)通常是指过度困倦欲睡的症状,而过度睡眠(hypersomnia)是指具体疾病,如特发性过度睡眠(idiopathichypersomnia)。白天嗜睡(Daytimesleepiness)定义为白天主要清醒时段不能保持清醒和警觉,出现难以克制的困倦欲睡或非预期地进入瞌睡和睡眠状态。嗜睡(sleepiness)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,在久坐、无聊、枯燥、单调而无须主动参与的情景下更容易出现。一些患者入睡之前可以意识到睡意增加,而另一些患者在不知不觉中或毫无前驱症状而突然入睡,即睡眠发作(sleepattacks)。这组患者有时可因嗜睡而出现机动车事故。嗜睡表现形式各异,一些每日总睡眠量明显增多,但并没有真正精神体力恢复的感觉;另一些则表现为小睡后可以暂时缓解症状,但之后很快重现。低龄儿童可能表现为夜间睡眠时间过长或先前已消失的白天小睡(daytimenapping)又重新出现。儿童可能出现注意力涣散、情绪不稳定、行为多动或学习成绩不佳等似乎与嗜睡不一致的表现。大多数情况下,过度嗜睡(excesslvesleepiness)是一个慢性症状,必须出现至少3个月才能考虑诊断。白天嗜睡的严重程度可以使用主观评价如艾泼沃斯嗜睡量表(EpworthSleepinessScale,ESS)和客观检查多次睡眠潜伏时间试验(MultipleSleepLatencyTest,MSLT)来量化。这些检查方法并非总是彼此相关,必须充分结合临床判断综合考虑。临床应用中,MSLT对睡眠剥夺和昼夜节律的变化十分敏感。习惯于整夜清醒而白天睡眠的人,MSLT不能作为确定诊断的试验。尚不能确定上午8点至下午6点以外时间进行的MSLT中睡眠潜伏时间的正常和异常范围。无6岁以下儿童MSLT的正常值。MSLT测定的是安静环境中入睡的生理倾向。在诊断中枢嗜睡性疾病(centraldisordersofhypersomnolence)的过程中,应按照美国睡眠医学会(AmericanAcademyofSleepMedicine,AASM)实践参数中的标准流程来进行MSLT。值得注意的是,患者在进行MSLT的前一周,特别是检查前夜尽可能保证充足睡眠。对于一些睡眠时相延迟综合征的患者,可能需要推迟唤醒时间及随后MSLT的开始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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